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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招飞自荐标准

发布日期:2014-11-20    作者:zfb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报考:


1、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;
2、体重不足50公斤;体重的计算方式:体重KG=(身高CM-110)+(身高CM-110)*10%
3、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;
4、明显的“O”型或“X”型腿;
5、久治不愈的皮肤病,如头癣、湿疹、牛皮癣、慢性荨麻疹等;
6、慢性肠胃道疾病;
7、肝炎或肝脾肿大,HbsAg阳性;
8、肾炎或血尿,蛋白尿;
9、精神病家族史,癫痫病史;
10、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;
11、晕车、晕船;
12、口吃;
13、耳朵流过脓,听力差,经常耳鸣;
14、裸眼视力低于0.3(C字表)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.0(C字表)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;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者;色盲、色弱;
15、肺结核;
16、较重的砂眼或倒睫;
17、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;
18、年龄超标者。(要求高三毕业生在1995年8月31日后出生,大二、大三在1992年8月31日后出生,大四及大学毕业生在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