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我院2023年在重庆市招飞补充初检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2-0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重庆市考生:


     前期部分考生因身体不适、考试冲突等原因未能参加我校招飞初检,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,经研究决定,中飞院和南航将联合在2月9日进行招飞补充初检,具体安排如下:


请所有有意愿参加中飞院-南航联合招飞选拔的考生携带相应材料,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初检:

参加初检须携带的材料:智能手机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近一个月内的视力电子验光单(无论近视与否均须准备)、中飞院-南航联合招飞初检报名表(请在附件下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