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调整计划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13-06-20    作者:zfb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学院招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科学发展观,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以公平公正为核心、制度建设为基础、信息公开为重点、严格管理为根本、优质服务为依托、有效监督为保障,在招生工作各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赢得了广大考生的信任和较高的社会声誉。


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,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,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对我校调整计划作如下公告:


一、学院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,招生工作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坚持
“六不准”、“六公开”。


二、严格招生调整计划的管理,任何计划的调整均须学院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,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,尽量向西部,向生源好的省市增投计划,并且不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


尤其是飞行技术专业,其招生的特殊性,致使计划的调整涉及范围和数量大。学院在此再次郑重声明,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严格按照民航总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,不录取一名不合格的考生,不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


三、严禁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参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。欢迎广大考生,家长监督,举报,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。


四、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诉制度,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,并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反馈、问题迅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。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督,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、重点时段的监督。

 
    实施“阳光工程”是贯彻教育部倡导新形势下综合整治招生环境、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我们将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狠抓落实,形成合力,确保我院招生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,确保完全杜绝招生违规收费、遏制违规录取行为的发生。